| |
期權合約賦予合約持有人在合約到期日以指定價格買入或沽出相關股票的權利。
- 購入期權合約者需要付出金錢,(俗稱「期權金」Premium)以換取這個權利,而沽出期權合約則可以收取期權金
- 購入期權合約者可以選擇在到期日行使或不行使該項權利,而一旦購入期權者決定行使該合約,則沽出期權合約者(Option Writer)必須履行該合約。因此,沽出期權合約者需要繳付按金以確保在到期日能夠履行合約,而買入期權合約者則只需繳付期權金。
- 股票期權結算是以實貨交收,持有認購/認沽期權短倉的客戶,要準備現貨或資金作交收之用,另持有認購/認沽期權長倉者,緊記留意持倉的相對正股股價,以決定在結算日下午4點前平倉或在下午5點前通知本公司行使該期權。因期權在結算日價內1.5%或以上交易所才會自動行使期權,本公司不會主動聯絡客戶查詢其是否行使期權,故持有價內期權的客戶要份外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