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發行資料
| 股票編號 | 06622.HK |
| 股票名稱 | 兆科眼科-B |
| 保薦人 |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 富瑞金融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
| 包銷商 |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 富瑞金融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復星恒利證券有限公司 麥格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浦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鼎珮證券有限公司 |
| 賬簿管理人 |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 富瑞金融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復星恒利證券有限公司 麥格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浦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鼎珮證券有限公司 |
| 全球協調 |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 富瑞金融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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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股價 | 15.38 - 16.8 |
| 上市價 | 16.8 |
| 每手股數 | 500 |
| 全球發售股數 | 12356.75萬 |
| 公開發售股數 | 4942.70萬 |
| 國際發售股數 | 7414.05萬 |
| 招股日期 | 2021-04-16 - 2021-04-21 |
| 上市日期 | 2021-04-29 |
| 入場費 | 港元 8484.65 |
| 認購倍數 | 56.0 |
| 市價 | 89.91億 |
| 市盈率 | - |
| 一手中籤率 | - |
| 申請人數 | - |
| 招股文件 | 開啟 |
公司概況
| 公司地址 |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珠江工業園美德三路1號 |
| 過戶登記處 |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 過戶處電話 | (852) 2862 8628 |
| 董事局主席 | 李小羿 |
| 公司秘書 |
邱淑欣 |
| 電話 | (8620) 3906 2888 |
| 主要股東 |
李氏大藥廠國際(25.8%) Coyote(13.3%) Panacea(6.2%) VMS實體(5.8%) |
| 主要業務 | 公司是一間眼科制藥公司,致力于療法的發現、開發及商業化,以滿足中國國內巨大醫療需求缺口。 |
用途
1、約621.3百萬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的32.0%)將用於我們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由25種候選藥物組成的龐大管線中兩種核心產品的臨床開發及商業化;
2、約893.1百萬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的46.0%)將用於為我們的其他在研候選藥物的持續研發活動及商業化提供資金;
3、約135.9百萬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的7.0%)將用於我們位於南沙的先進生產設施進行生產線擴張,以籌備未來年度的產品上市;
4、約97.1百萬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的5.0%)將用於為我們的業務開發活動及在研藥物的擴展提供資金;
5、約194.2百萬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的10.0%)將用作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高層介紹
| 李小羿 | 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
簡介
李小羿博士,58歲,于2017年1月20日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彼主要負責為本集團制定公司發展策略及方針以及我們的業務及營運的整體日常管理。李小羿博士亦自本集團各附屬公司成立起擔任其董事職位。李博士于藥物研發及制藥公司管理及策略規劃方面擁有逾25年經驗。李博士于1994年創辦李氏大藥廠并自彼時起一直擔任技術總監。李博士于2003年9月獲委任為李氏大藥廠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負責李氏大藥廠的整體運營及管理以及研發工作。李博士將在上市前辭任李氏大藥廠技術總監、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職務。除于李氏大藥廠的角色外,李博士亦于眾多其他制藥機構擁有多重管理及策略規劃經驗。自2014年起,彼一直擔任香港生物科技協會的副主席,主要負責香港生物科技行業的發展。自2016年3月起,彼一直擔任由廣州藥品研究人員組成的學術及非盈利社會組織廣州藥學會的會長,主要負責就廣州藥物行業的發展提供行業洞察力。李博士亦為香港政府創新及科技基金(由香港政府資助的基金,以推廣及賦能科技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李博士于1992年5月獲得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醫學院藥物學博士學位。
| 戴向榮 | 執行董事 |
簡介
戴向榮先生,41歲,于2016年6月加入本集團并于2020年10月23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彼主要負責監督本集團的研發及日常營運。作為一名執業藥師,戴先生于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及新藥注冊方面擁有逾13年的豐富經驗。于加入本集團前,戴先生自2007年7月起一直于李氏大藥廠任職,先負責多項新藥研究計劃并成功將該等計劃帶進臨床試驗階段,及于2016年2月進一步晉升為研發中心高級總監。戴先生分別于2003年7月及2007年6月自中國安徽省安徽農業大學獲得園藝學學士學位及生物化學碩士學位。
| 李燁妮 | 非執行董事 |
簡介
李燁妮女士,67歲,于2017年2月20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主要負責就本集團的公司及業務策略提供指引及建議。李燁妮女士為企業家,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已成立及經營多間公司。于加入本集團前,彼于1997年4月加入李氏大藥廠。彼自2001年12月起獲委任為李氏大藥廠執行董事兼董事總經理,并于2003年9月起進一步獲委任為李氏大藥廠市場推廣及銷售總監,負責李氏大藥廠的銷售及市場推廣工作。由于李燁妮女士延伸家族成員的破產,原訟法庭聆案官就該人士的行為、交易及財產向李燁妮女士發出私人詢問令(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仍具效力),以要求其出示文件及進行口頭問詢。李燁妮女士確認,就其所深知,以上事件概不會對本公司的業務運營或財務狀況產生任何重大不利影響。